佛教信息网安徽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实施办法》,2015年3月9日,安徽省佛协在合肥举行负责人年度述职评议会,省佛协负责人、常务理事及信众代表共20余人参加评议会议。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业务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首先学习了《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实施办法》。省佛协会长妙安法师、副会长慧深法师因事请假,进行书面述职,其他8名副会长均按照要求对个人2014年度思想政治、学习工作、履职尽责等相关情况进行述职。
与会人员对省佛协负责人分别给予评议,经会后统计,会长妙安法师测评优秀率达到87.5%,省佛协领导班子成员测评优秀率均超过50%。
会议强调,开展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评议工作的是进一步推进省佛协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强化教风建设,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